Skip to Content

未將「原處方就醫序號」登錄處方箋南區業務組去函請台南新樓醫院改善之公文

說明:

檢送健保南字第1015019780號函,詳如附件,請 查照。
鑒於許多醫療院所未將「原處方就醫序號」登錄處方箋,造成藥局端申報困難,
本會依高雄縣公會101年9月7號提供之名單,去函健保局責成分區業務組輔導醫療院所,
此為南區業務組去函請台南新樓醫院改善之公文,請 查照。
 
另,請各縣市公會於101年10月20日前將未將「原處方就醫序號」之醫療院所名單送交全聯會,俾利全聯會整理送交健保局責成各分區業務組輔導。
相關公文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