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基衛疾壹字第0990003952號函辦理。 2.檢附原函乙份。 3.配合衛生所執行此計劃,每月依計劃给付社區藥局都治站上月完成都治服藥之件數酬勞(每件70元計算)。 4.詳細內容如附件檔。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99年1月13日基衛藥壹字第0990000547號函辦理。(詳細內容如附件檔)
函轉衛生局公文,詳細內容如附件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