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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居家照護培訓課程

主旨:有關「藥事居家照護藥師培訓(台北業務組區)」培訓課程乙事,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1.   依據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99年7月30日(99)國藥師瑞字第991248號函辦理。
 
2.   培訓時間:10月16、17、23、24日,共四天。
 
3.   培訓地點:台北縣藥師公會(台北縣三重市重新路五段646號8樓)
 
4.   分配名額:本會為27名。參加之藥師以目前從事或配合本市長照機構藥事照護、欲從事健保局高診次藥事居家照護之藥師為優先
 
5.   報名資格及費用:本次課程凡具藥師公會會員資格者全程免費(原報名費用$3100元,本次由全聯會支付;交通費請參加人員自理)
 
6.   截止日期:即日起至9/10(五)止。(滿額恕不受理)
 
7.   報名表及課程表:詳如附件檔。(已傳真或E-amil方式報名)
 
※本次課程請攜帶健保卡刷卡。
 
注意事項:
 
一、本次培訓需全程參與才有繼續教育31小時學分證明(筆試1小時不列入學分)。若全程參加過98年11月於台北縣及高雄市舉辦的「高診次居家照護藥師培訓課程」之藥師,可憑結業證書只報名筆試(只報名筆試者無學分數證明)。
 
二、筆試資格:藥師需全程參與培訓課程才能取得筆試資格,筆試時間為課程第四天的最後一小時,包括十題選擇題(每題8分)及一~二題簡答題(20分),總得分75分以上者視為及格。
 
三、培訓後續事宜:筆試及格者若需要實習,須向各分區召集人報名,以安排至醫院、長照機構或居家做實習。實習至少五個病人,費用1,000元繳交給該縣市藥師公會,由該公會安排實習地點。實習指導藥師須負責指導病例之評估、擬定照顧計畫、安排追蹤、同時每一案例書寫一份照護報告(全聯會格式),以及指導口頭報告之準備。
欲獲得長照藥事照護資格者,須筆試通過、實習後再經兩個案例口頭報告及格。而欲參與健保局之高診次藥事居家照護資格者,必須符合兩個條件:(1)服務於兩人執業之社區藥局,(2)獲得藥師公會全聯會之推薦。凡經過32小時培訓,筆試及格,經過實習五個案例(附上書面報告)者,可向各縣市公會申請口頭案例報告(先前實習的案例中自選兩個案例做口頭報告)。口頭報告地點可安排在各縣市藥師公會,由公會自選ㄧ位評審加上全聯會藥事照護發展中心ㄧ位評審,兩人做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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