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1-04-29 (All day) - 2011-05-02 (All day)
依勞基法第37條規定:「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同法施行細則第23條明訂19個應放假之國定假日及紀念日,五一勞動節即屬此19個節日之一,依法勞工應於當日休假一日。
依相關法令本會於5/2停止辦公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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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閱行政院勞委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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