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轉知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公告修正澎湖縣馬公市自100年5月1日起每家診所至少釋出38%以上之處方箋,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說明: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公告修正100年3月11日FDA藥字第1000012268號公告之實施日期,澎湖縣馬公市(江權工廠醫務室、內政部澎湖老人之家除外)原公告自100年1月1日起,每家診所至少釋出38%以上之處方箋,修正為自100年5月1日起,每家診所至少釋出38%以上之處方箋,公告詳如附件。
相關公文檔案:
主旨:
轉知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公告修正澎湖縣馬公市自100年5月1日起每家診所至少釋出38%以上之處方箋,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說明: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公告修正100年3月11日FDA藥字第1000012268號公告之實施日期,澎湖縣馬公市(江權工廠醫務室、內政部澎湖老人之家除外)原公告自100年1月1日起,每家診所至少釋出38%以上之處方箋,修正為自100年5月1日起,每家診所至少釋出38%以上之處方箋,公告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