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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前(99)學年度子女獎學金

日期: 
2011-12-01 (All day) - 2011-12-31 (All day)

主旨:申請前(99)學年度子女獎學金,凡符合標準者須檢附證明文件向本會申請。

 
說明:
 
一、    本會會員之子女獎學金(99學年度上下學期)申請辦法如下:
 

    項目
 
學歷
 
申請條件
 
 
應繳文件
 
獎勵發放
 
大專院校
1.   智育學年(上下學期)成績平均80分以上
2.   各科60分以上
3.   操行80分以上。
1. 子女獎學金申請書
2. 身分證正反影印本乙份
   (或戶口名簿)
3. 學生證正反影印本乙份
 (或在學證明)
*若是畢業者附畢業證書影本
4. 前學年(上下學期)成績證明書
每位發放$1000元
(附獎狀乙張)
每位發放$800元
(附獎狀乙張)
 
高級中學
每位發放$500元
(附獎狀乙張)
 
國民中學
※申請子女獎學金提理、監事會議審查核定後於次年召開會員大會時表揚並發給。

二、申請期限:100年12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三、隨函檢附申請書乙份,請詳填後連同證明文件一併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本會,以便辦理申請等各項手續。
 
四、若有其他不明或未盡事宜,請於上班時間內來電詢問,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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