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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年度藥事人員戒菸衛教師訓練計畫

主旨:有關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委託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辦理「101 年度藥事人員戒菸衛教師訓練計畫」場次及報名資訊,謹請踴躍報名參加,請 查照。

 

說 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101.03.22(101)國藥師平字第1010434 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民眾可近性戒菸諮詢服務以及配合二代戒菸治療試辦計畫擬於101 年 7 月辦理社區藥局部份,藥事人員在接受完整的 48 小時培訓課程(初階、進階及高階課程)經測驗合格後,始可授予認證,未來將有與國民健康局辦理簽約執行之資格。
 
三、全聯會於本(101)年度將辦理進階訓練六場、高階訓練六場:

報名對象及資格如下:
進階培訓課程:凡取得由國民健康局委託中華民國藥事公會全聯會、
各縣市衛生局、各縣市藥師公會辦理之藥事戒菸衛教人員訓練初階培
訓課程之認證藥師。
高階培訓課程:凡取得由由國民健康局委託中華民國藥事公會全聯會、各縣市衛生局、各縣市藥師公會藥事戒菸衛教人員訓練初階及進階培訓課程之認證藥師。
結訓資格如下:
初階、進階培訓課程:參訓學員須全程參與訓練課程,並完成課程測驗,其測驗成績達 70 分之合格者,將於課程結束後給予學分卡(7 學分)並授與證書。
高階培訓課程:
1.須全程參與三天之訓練課程,並完成課後測驗,測驗達 70 分以上。
2.測驗及格者可參加課外實務訓練課程,完成見習(戒菸班、門診戒菸、戒菸專線或社區藥局),且於課後二個月內完成國民健康局所規定之相關實習報告與個案追蹤報告乙份,經全聯會認定核可後,將可獲得繼續教育學分證明34 點(登錄於衛生署積分管理系統)並授與證書。
3.測驗不及格者則無法參加課外實務訓練課程,且無法獲得繼續教育學分積點,需重新上課。
4.為鼓勵已有實際參與戒菸衛教之藥事人員,瞭解二代戒菸治療試辦計畫相關政策,並提升其專業知識技能,特訂定實務訓練時數抵免須知。
5.欲抵免實務訓練者,於報名高階戒菸課程時,填寫 101 年戒菸衛教師認證課程實務訓練抵免申請表,並檢具相關工作證明文件,向本(全聯會)會提出抵免申請。經審定後准予抵免者,由本(全聯會)會通知申請人,減免其訓練時數。
培訓後續事宜:
1.擬參與「二代戒菸治療試辦計畫」者,須完成 48 小時戒藥事戒菸衛教人員訓練。
2.藥事戒菸衛教人員證書有效期限為 6 年,期限屆滿前須累積 30 點戒菸教育積分,持積分證明向本(全聯會)會辦理換證作業。

 
四、報名方式:
1.採網路報名:至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網站(http://www.taiwan-pharma.org.tw/),登錄帳號密碼進行網路報名。(報名期間詳見附件)
2.依報名先後次序錄取,參訓人員名單請在報名頁面點選“學員名冊”查詢。
3.全程免費,請擇一場次於報名期間內至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網站上報名,額滿為止(名額額滿即關閉線上報名)。
4.已報名者若要取消報名,請於開課三日前至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網站進行取消。
5.各場次皆附午餐(高階第三天課程除外),備有茶水請學員自行攜帶環保杯。  
6.若有課程取消或改期等情況,本(全聯會)會將另行通知已報名學員相關事宜。
 
五、其它若有不明或未盡事宜或計畫詳盡說明內容請逕(http://klpa.taiwan-pharma.org.tw/)本會網站查詢,或電洽全聯會專任助理王百容小姐(02-25953856 轉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