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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局要求健保特約藥局確實健保IC卡登錄及上傳作業

主旨:

為確保民眾用藥安全,提升本保險藥事服務品質,重申本保險特約藥局提供保險藥事服務時,應依規定查驗保險對象健保IC卡,且碓實將領藥紀錄登錄健保IC卡並上傳,請轉 貴轄區特約健保藥局配合辦理,並加強上述作業之輔導、查核,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101年5月4日醫改字第1010005002號函辦理。

二、依據該會提供「揭露健保藥局五大藥命指數」記者會新聞稿暨媒體資料(如附件),於本局業務部分,對於部分特約健保藥接受民眾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領藥時,並無查驗健保IC卡、亦無要求補卡登錄之情形,已違反本保險醫療相關作業規範,增加民眾用藥風險,除應加強查核特約藥局查驗健保IC卡及藥領紀錄之登錄、上傳作業情形外,應要求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5條規定,落實補卡登錄之程序,其有未符規定者,則應依「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第34條、第35條等規定,按其違規事節,通知限期改善或予以違約記點處分。
 

三、另為提升特約藥局服務品質,本局將參據該會之建議,儘速研訂特約藥局服務品質相關指標,陸續建置於本局網頁供外界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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