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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局「基層診所醫師兼具藥師資格者,親自為藥品調劑者,支付標準核給藥事服務費」乙案,針對此恐涉違法支付之規定本會再專函表達強烈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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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貴局「基層診所醫師兼具藥師資格者,親自為藥品調劑者,支付標準核給藥事服務費」乙案,針對此恐涉違法支付之規定本會再專函表達強烈反對,詳如附件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