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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eCME遠距醫事繼續教育中心課程通知

主旨:為使傳染病防疫之相關法律及完整判決案例,能傳達給醫護人員,避免遭受法律追訴,特舉辦個人式Live網路討論會

 
說明:
課程內容、講師、時間:
 

1、H7N9列為第五類傳染病之相關法律規定(楊哲銘醫師)2013、5、27 (W1)中午12:30~1:30(60分鐘)

 

2、從SARS判決案例看H7N9之通報義務(古清華律師)2013、5、28 (W2)中午12:30~1:30(60分鐘)

上課網址: http://www.telecme.com.tw/
詳細內容:

編號:4

學分:西醫、護理人員、藥師法規類1學分

主題:H7N9列為第五類傳染病之相關法律規定

時間:2013、5、27 (W1)中午12:30~1:30

主辦單位:敏盛綜合醫院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醫事法律學會、蕭中正醫院

引言人:王炯琅副院長(敏盛綜合醫院)

主講人:楊哲銘理事長(中華民國醫事法律學會)

教室:杏法論壇虛擬教室

報名:102.4.26~102.5.26申請學分者報名,費用50元(不申請學分者不須報名,免費)

備註:申請學分者,敏盛綜合醫院員工免費(教研部高管理師報名);中華民國醫事法律學會會員免費(101年有繳會費者,葉秘書報名);蕭中正醫院員工免費(管理處特助報名)

課程簡介
衛生署於民國102年4月3日公告H7N9列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並公告通報定義與通報方法,對於何謂第五類傳染病,何謂通報定義與如何通報?及其法律效果如何?,相關的法律規定,本lecture將予說明。本課程由中華民國醫事法律學會理事長楊哲銘教授遠距講授,他也是美國律師、雙和醫院核醫科主任、北醫醫管系系主任,理論、實務、學術均有專精,為不二之人選。

編號:5

學分:西醫、護理人員、藥師法規類1學分

主題:從SARS判決案例看H7N9之通報義務

時間:2013、5、28 (W2)中午12:30~1:30

主辦單位:敏盛綜合醫院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醫事法律學會、蕭中正醫院

座長:楊哲銘理事長(中華民國醫事法律學會)

主講人: 古清華律師(信業法律事務所負責律師)

編輯:吳建樑醫師(Apex Medical Corp., R&D Consultant.)

教室:杏法論壇虛擬教室

報名:102.4.26~102.5.26申請學分者報名,費用50元(不申請學分者不須報名,免費)

備註:
1、申請學分者,敏盛綜合醫院員工免費(教研部高管理師報名);中華民國醫事法律學會會員免費(101年有繳會費者,葉秘書報名);蕭中正醫院員工免費(管理處特助報名)

課程簡介
本SARS判決案例,從92年審到99年才確定,中間歷經更審,五個法院判決。該院院長被判業務過失致死罪,由最初地方法院判三年有期徒刑,無緩刑、無易科罰金到7年後判6個月,得易科罰金。最初檢方起訴時認院長該為院內感染,造成8死17傷負責,最後法院認只需對2死3傷負責,其中最大的過失在於未立即通報該院護士集體發燒。本案例由具醫事法律長才的古清華資深律師遠距詳為解說,在五個法院的爭執要點,與一般蜻蜓點水式的說明,完全不同。再比諸H7N9,也公告為第五類傳染病,也規定24小時內應通報。前事不忘後事之師,此一案例足為醫事人員之借鏡。


講義下載
 

*本課程報名需4、5一併報名,不接受單一課程報名。

**因未完成簽到、簽退程序或測驗不合格而無法申請學分者,恕不退還報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