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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重申西藥販賣業者落實藥師駐店管理,以維護民眾用藥安全及藥事人員專業形象

主旨:茲轉知有關衛生局重申西藥販賣業者須落實藥師駐店管理,以維護民眾用藥安全及藥事人員之專業形象,請會員多加注意,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基隆市衛生局103年1月27日基衛藥壹字第1030050554A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民眾之用藥安全及藥事人員之專業形象,有關無藥師駐店管理並由非藥事人員進行賣藥之行為,衛生局將列為本(103)年度藥政重點工作稽查。
三、隨函檢附原函影本乙份,謹請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