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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申請前(106)學年度子女獎學金,凡符合標準者須檢附證明文件向本會申請。

主旨:申請前(106)學年度子女獎學金,凡符合標準者須檢附證明文件向本會申請。

說明:

一、本會會員之子女獎學金(106學年度上下學期)申請辦法如下:

項目
學歷
申請條件
應繳文件
獎勵發放
大專院校
1.智育學年(上下學期)成績平均80分以上
2.各科60分以上
3.操行80分以上。
1.子女獎學金申請書
2.身分證正反影印本乙份(或戶口名簿)
3.學生證正反影印本乙份(或在學證明)
*已畢業者附畢業證書影本
4.前學年(上下學期)成績證明
每位發放$1000元
(附獎狀乙張)
高級中學
每位發放$800元
(附獎狀乙張)
國民中學
每位發放$500元
(附獎狀乙張)
※申請子女獎學金提理、監事會議審查核定後於次年召開會員大會時表揚並發給。

二、申請期限:107121日至10712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 隨函檢附申請書乙份,請詳填後連同證明文件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本會,以便辦

     理申請等各項手續。

四、若有其他不明或未盡事宜,請於上班時間內來電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