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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辦理一一二年『重陽敬老』申請活動,凡符合標準者請檢附證明文件向本會申請

主旨:辦理一一二年『重陽敬老』申請活動,凡符合標準者請檢附證明文件向本會申請。

說明:

一、申請資格:依會員婚喪喜慶費用申請辦法第四條如下:凡年滿75歲以上(當年度九九重陽【月/日】為基準)會員或會員之直系血親尊親屬(限一等親),發放重陽敬老金800元。

  申請資格:出生年月日為民國37年10月23日(含)以前

二、應繳文件:1.申請書2.身份證影本(會員及直系血親尊親屬)或戶口名簿影本各乙份。

三、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月06日(五)止,逾期恕不受理。

四、隨函檢附申請書乙份,請詳填後連同證明文件一併親送、郵寄或傳真等方式回覆至本會,以便辦理申請等各項手續。(有申請過之會員,可免檢附證明文件,只需填寫申請書。)

五、禮金從重陽節當月月初發放至月底,逾期視同放棄。

六、請攜帶印章及身份證件親自至到會領取,若無法前來領取者,請告知匯款帳號,禮金扣除匯費後,採用匯款方式給付。

七、若有其他不明或未盡事宜,請於上班時間內來電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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