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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營養醫學整合性治療專業論壇課程

日期: 
2012-09-18 (All day) - 2012-10-14 (All day)

說明:

台灣營養醫學推廣協會於101年10月14日(星期日)將舉辦「2012年營養醫學整合性治療專業論壇」(各單位學分申請中,報名表詳如附件),請 貴單位轉知並鼓勵所屬會員報名參加。

 
1.時間:101年10月14日(星期日) 8:30起至17:00止。
2.地點:公務人力發展中心2樓 卓越堂(台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三段30號)
3.參加對象:醫師、藥師、護理師、護士、營養師。報名費:500元。
4.報名截止後承辦人員再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確認報名結果及繳費事宜。

5.聯絡人:楊喻斐 電話:02-2546-8824

將毒劇中藥材相關教材納入所屬會員之繼續教育課程中

說明:

轉知中醫藥委員會來函,為確保民眾用藥安全,請將毒劇中藥材相關教材納入所屬會員之繼續教育課程中,完整公文詳附檔,感謝您!

食品藥物管理局回覆管制藥品製造批號之標示方式

說明:

全聯會依理監事會決議去函食品藥物管理局,關於管制藥品製造批號之標示方式,請食品藥物管理局轉相關廠商改善文字誤認,食品藥物管理局以FDA管字第1011800541號函辦理,詳如附件,請查照。

 

檢送食品藥​物管理局對於管制藥品​之申報系統、管制藥品​管理條例建議事項之回​函

說明:

依第十一屆第八次理監事暨24縣市藥師公會理事長聯席會議辦理,
全聯會於101年8月8日國藥師平字第1011376號去函食品藥物管理局,
於管制藥品申報系統容易混淆之數字及英文字母部分,建請TFDA去函轉知相關廠商改善,
及建請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28條第2項及第39條第1項修正,建請TFDA修正如下:
(一)  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28條第2項:「前項登載情形,應依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規定之期限及方式,定期向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及食品藥物局申報,衛生主管機關應於六個月內將申報結果回覆醫事服務機構。」
(二)  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39條第1項:「違反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者,經限期改善輔導無效者,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針對此案食品藥物管理局之回函,詳如附檔,請查照。

101​年度「藥品臨床試驗訓​練課程」進階訓練課程​

說明:

轉知財團法人台灣醫界聯盟基金會承辦101年度「藥品臨床試驗訓練課程」進階訓練課程相關訊息,公文如附檔,請踴躍報名參加。

檢送藥事法​施行細則第10條、第​22之1條、第37條​修正草案

說明:

檢送藥事法施行細則第10條、第22之1條、第37條修正草案,詳如附檔,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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