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請勿於藥局內販售動物用藥及環境用藥,以免違反相關法令
說明:依據中華民國藥師全國聯合會102年6月10日國藥師平字第1021080號函辦理。
請勿於藥局內販售動物用藥及環境用藥,詳如附件說明段,敬請 各會員協助配合,以免違反相關法令。
說明:
懇請轉知公會所屬會員,有關藥事照護培訓課程開課事宜。
有關藥事照護培訓課程開課事宜,詳如附件檔,請自行參閱。
檢附行政院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公文乙份,詳如附件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