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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促會2011菸害防制種籽師資培訓

日期: 
2011-08-18 (All day) - 2011-08-31 (All day)

南區場:8/24()  高雄市鳳山區公所4樓小型會議室

中區場:8/29()  台中世貿201會議室

北區場:8/31()  陽明大學傳統醫學大樓乙棟401教室

相關檔案: 

100年度北區藥品安全監視暨藥物不良反應研討會(二)

日期: 
2011-08-11 15:36 - 2011-08-24 17:00

一、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 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基隆長庚紀念醫院藥劑科       

                        基隆市衛生局

100年7月基隆市診所歇業名單

100年7月基隆市歇業診所為2家,請  查照。

中藥執業宣導課程意願調查(即日起至8/31止)

有意願參加
60% (6 票)
無意願參加
10% (1 票)
辦理一天課程
0% (0 票)
辦理兩天課程
30% (3 票)
總票數:10

基隆署立醫院

因應業務需要,誠徵藥師數名,相關訊息如下:
1.大學畢業
2.具藥師證照
3.具中華民國國籍
4.薪資46980+獎勵金(浮動)+值班津貼+夜診津貼=月薪資至少5萬以上
5.輪班,周休二日
6.其他福利:生日禮券,員工旅遊,尾牙,單身員工宿舍
 
意者檢附:
 
1.請自行至本院徵才資訊網頁下載,[基隆醫院各類人員甄選登記表],填妥並以A4格式列印成單面1張,2.相關學經歷証書影本,郵寄或親送基隆市信二路268號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2-24292525分機2355
 
2.電聯藥劑科龍主任02-24292525分機5100
 
3.資料不齊全或未註明應徵職務者不予受理,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錄取者相關資料恕不退件。
 

重申非藥事人員不得執行藥師業務,違者將依藥師法處辦

說明:

  1. 函轉自基隆市衛生局100年7月27日基衛藥壹字第1000013960號函辦理。
  2.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100年7月20日FDA藥字第1000018125號函辦理。
  3. 依藥師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藥師業務如下(一)藥品販賣或管理(二)藥品調劑(三)藥品鑑定(四)藥品製造之監製(五)藥品儲備、供應及分裝之監督(六)含藥化妝品製造之監製(七)依法律應由藥師之行之業務(八)藥事照護相關業務。同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未取得藥師資格擅自執行第十五條第一項之藥師業務者,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緩鍰。
  4. 前述『藥品調劑』含處方確認、調劑及藥品交付(說明),均應由藥師親自為之,不得由非藥事人員(如藥師助理等)代為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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